需要協助...
2010-05-20 14:11:59 UTC
主題曲
[prelude]
前面說到了這兩禮拜內發生了兩件大事,
第一件是我混用了三種藥物,
身體在LD上出現癲狂毀滅的反應緊急送醫;
第二件發生在前幾天下午,
姊姊帶賽在UT碰到警察釣魚。
其實當下我就很想把釣魚的經過寫成長文po在瀏覽量較大的幾個bbs和網站,
但因為姊姊hi邀約過多,
最近都精神狀態昏昏沉沉的,寫作之事也就無疾而終。
現在po在這裡的,應該會是比較濃縮且比較不詼諧俏皮的版本,
也更貼近我真實的想法。
嗯,以上。
[Vers La Flamme]
一如大家熟知的故事,我在UT打了XXX約ehi,
結果到了某家便利商店門口,
網友沒出現,卻來了三名便衣警察將我團團圍住。
老實說,這種故事我聽過很多,
但還是本姑娘第一次在真實生活中碰到。
我當下當然有些緊張,但還不致於太慌亂。
首先,我要求他們出示警員證,
他們拿出來在我面前虛晃了一下,我其實沒看清楚。
加上他們穿上便衣後,
氣質實在很像流氓(嚼檳榔,渾身煙味),
我心想,我們四人若排排站,
這三名中年男子肯定比我還疑似吸毒罪犯。
因為不確定他們的警員身分,
我擔心碰到黑道勒索集團想勒索我,
見路邊有巡邏員警,我立刻大喊,要求警察過來處理,
後來經過一番來來回回,
確認這三名便衣是真正警察,
我才願意進行下一部的動作。
首先,警察用一副老江湖且略帶恫嚇的口氣對我說:
"張先生,我對你的性傾向沒有意見,
但你在網路上公然約ehi已經有觸法之嫌,
e在台灣就等同搖頭丸。
我們也已經將你的msn對話記錄和聊天內容記錄起來,也很明白你的背景,
你剛在msn說'自有東西'讓我們合理懷疑你身上有搖頭丸。
如果你現在主動拿出來,我們會從輕量刑,算你自我交付,
如果等等我們搜出來,那就沒那麼好了,
希望你好好考慮不要自毀前程。"
這時候的念頭是,已經碰到類似傾城的毀滅事件了,
我主動交付是死(事實上也沒這問題,因為我不用管制藥品,身上也的確也沒持有),
我被搜出來也依然是死,
但我可以選擇賭一睹,賭警察的智力,也賭我的膽識,
用力一搏,我說不定可以像張愛玲筆下的白流蘇,
和范柳原逃離那頹圮之城,最後不但沒死,還結了婚。
這麼一轉念,我立刻對警方說:
"誰說E等同搖頭丸?我的E是指ecstacy,狂喜的意思,是一種巨大的快樂。
我不用搖頭丸,也不知道E=搖頭丸。
在台灣,人民沒有自我定義和自我詮釋的空間嗎?"
警方看我「面無悔意」,且敢頂嘴,
一開始看姊姊落了一點英文,臉還抽搐了一下(姊心想,他們肯定不知道狂喜的單字)
後來則是惱羞成怒了,斥暍:
"張先生你不必跟我們說那麼多,我們那邊有對話記錄,
E在台灣就是指搖頭丸,你要解釋請你父母來,
或者請你現在跟我回警局接受盤查........"
總之,警方最後和我達成的共識是,
只要我身上沒有搖頭丸,他們會立刻讓我走。
我有兩條路可走:
1)路邊檢查
2)回警局接受盤查
說老實話,我不怕他們搜我包包,或搜身,
因為我沒用搖頭丸,我也沒持有這些法定違禁品,
但我就是看不慣警察釣魚作業績的嘴臉,和那種白道流氓的粗俗氣質,
還有動不動就拿通報家人來威脅的卑劣手段。
我更不認為他可以想動我包包就動我包包。
為了不讓他們予取予求,我當下兩隻手機全開,
一通電話打給我檢察官好友,另一通致電同志熱線,
此時警方也開始DV錄影存證。
中間過程我不詳述,總之我最後同意讓警察在路邊搜查我的包包。
警察就在人聲鼎沸的台北街頭翻我的背包,
搜到了網友穿過很臭的內褲,一大盒保險套,
三條水性潤滑劑,四瓶rush,口香糖,筆電,光碟機,
安眠藥,筆,三本小說,
但就是沒有他們想要的我也不熟悉的搖頭丸。
接下來警方要求我把口袋裡所有東西掏出出來,
Again,they didn't find any illegal drugs.
警方開始摸我身體時,我覺得太超過了,
於是對著手機另一頭的熱線專員說:
"台灣警察可以任意摸我屁股嗎?這樣算不算性騷擾?"
警察聽到,立刻停止摸我的身體,解釋剛剛只是"輕碰"我的身體。
[The Finale]
警方沒搜到東西,臉色沮喪,面帶羞愧,當場放了姊姊走人。
我本來想回嗆幾句給這些擾民的警察聽聽一些道理,
但避免節外生枝(ok我知道這裡有梗),
我選擇緘默,然後搭計程車立刻離開現場。
我在這裡重申,我不是吸毒犯,
警察對E的定義也過於狹隘。
第二,就算我意圖犯法和吸毒,
我也不會笨到將搖頭丸放在身上。
說自有東西是一回事,
姊姊可沒傻到將東西隨身攜帶。
最後,雖然我不吸毒也沒持有管制類的違法毒品,
但我支持用藥,也反對警察釣魚辦案的惡劣便宜手法。
提醒大家,網路釣魚真的很難防,
"mimicry"已經讓敵我難分。
給約用藥性愛的朋友幾點建議:
1)約有訊換的
2)不論是msn聊天或聊天室對話,所有藥品名一律模糊,不要給警方做文章的機會
3)出來赴約身上不要帶東西。至於擺在哪裡,請聰明的同志想想。姊不能說。
4)真的遇到釣魚,保持冷靜。不要被警察一嚇,就忽略自身權益。
5)熱線很棒。請大家多捐款,我們很需要這樣的真正的NGO。
先寫到這裡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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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prelude]
前面說到了這兩禮拜內發生了兩件大事,
第一件是我混用了三種藥物,
身體在LD上出現癲狂毀滅的反應緊急送醫;
第二件發生在前幾天下午,
姊姊帶賽在UT碰到警察釣魚。
其實當下我就很想把釣魚的經過寫成長文po在瀏覽量較大的幾個bbs和網站,
但因為姊姊hi邀約過多,
最近都精神狀態昏昏沉沉的,寫作之事也就無疾而終。
現在po在這裡的,應該會是比較濃縮且比較不詼諧俏皮的版本,
也更貼近我真實的想法。
嗯,以上。
[Vers La Flamme]
一如大家熟知的故事,我在UT打了XXX約ehi,
結果到了某家便利商店門口,
網友沒出現,卻來了三名便衣警察將我團團圍住。
老實說,這種故事我聽過很多,
但還是本姑娘第一次在真實生活中碰到。
我當下當然有些緊張,但還不致於太慌亂。
首先,我要求他們出示警員證,
他們拿出來在我面前虛晃了一下,我其實沒看清楚。
加上他們穿上便衣後,
氣質實在很像流氓(嚼檳榔,渾身煙味),
我心想,我們四人若排排站,
這三名中年男子肯定比我還疑似吸毒罪犯。
因為不確定他們的警員身分,
我擔心碰到黑道勒索集團想勒索我,
見路邊有巡邏員警,我立刻大喊,要求警察過來處理,
後來經過一番來來回回,
確認這三名便衣是真正警察,
我才願意進行下一部的動作。
首先,警察用一副老江湖且略帶恫嚇的口氣對我說:
"張先生,我對你的性傾向沒有意見,
但你在網路上公然約ehi已經有觸法之嫌,
e在台灣就等同搖頭丸。
我們也已經將你的msn對話記錄和聊天內容記錄起來,也很明白你的背景,
你剛在msn說'自有東西'讓我們合理懷疑你身上有搖頭丸。
如果你現在主動拿出來,我們會從輕量刑,算你自我交付,
如果等等我們搜出來,那就沒那麼好了,
希望你好好考慮不要自毀前程。"
這時候的念頭是,已經碰到類似傾城的毀滅事件了,
我主動交付是死(事實上也沒這問題,因為我不用管制藥品,身上也的確也沒持有),
我被搜出來也依然是死,
但我可以選擇賭一睹,賭警察的智力,也賭我的膽識,
用力一搏,我說不定可以像張愛玲筆下的白流蘇,
和范柳原逃離那頹圮之城,最後不但沒死,還結了婚。
這麼一轉念,我立刻對警方說:
"誰說E等同搖頭丸?我的E是指ecstacy,狂喜的意思,是一種巨大的快樂。
我不用搖頭丸,也不知道E=搖頭丸。
在台灣,人民沒有自我定義和自我詮釋的空間嗎?"
警方看我「面無悔意」,且敢頂嘴,
一開始看姊姊落了一點英文,臉還抽搐了一下(姊心想,他們肯定不知道狂喜的單字)
後來則是惱羞成怒了,斥暍:
"張先生你不必跟我們說那麼多,我們那邊有對話記錄,
E在台灣就是指搖頭丸,你要解釋請你父母來,
或者請你現在跟我回警局接受盤查........"
總之,警方最後和我達成的共識是,
只要我身上沒有搖頭丸,他們會立刻讓我走。
我有兩條路可走:
1)路邊檢查
2)回警局接受盤查
說老實話,我不怕他們搜我包包,或搜身,
因為我沒用搖頭丸,我也沒持有這些法定違禁品,
但我就是看不慣警察釣魚作業績的嘴臉,和那種白道流氓的粗俗氣質,
還有動不動就拿通報家人來威脅的卑劣手段。
我更不認為他可以想動我包包就動我包包。
為了不讓他們予取予求,我當下兩隻手機全開,
一通電話打給我檢察官好友,另一通致電同志熱線,
此時警方也開始DV錄影存證。
中間過程我不詳述,總之我最後同意讓警察在路邊搜查我的包包。
警察就在人聲鼎沸的台北街頭翻我的背包,
搜到了網友穿過很臭的內褲,一大盒保險套,
三條水性潤滑劑,四瓶rush,口香糖,筆電,光碟機,
安眠藥,筆,三本小說,
但就是沒有他們想要的我也不熟悉的搖頭丸。
接下來警方要求我把口袋裡所有東西掏出出來,
Again,they didn't find any illegal drugs.
警方開始摸我身體時,我覺得太超過了,
於是對著手機另一頭的熱線專員說:
"台灣警察可以任意摸我屁股嗎?這樣算不算性騷擾?"
警察聽到,立刻停止摸我的身體,解釋剛剛只是"輕碰"我的身體。
[The Finale]
警方沒搜到東西,臉色沮喪,面帶羞愧,當場放了姊姊走人。
我本來想回嗆幾句給這些擾民的警察聽聽一些道理,
但避免節外生枝(ok我知道這裡有梗),
我選擇緘默,然後搭計程車立刻離開現場。
我在這裡重申,我不是吸毒犯,
警察對E的定義也過於狹隘。
第二,就算我意圖犯法和吸毒,
我也不會笨到將搖頭丸放在身上。
說自有東西是一回事,
姊姊可沒傻到將東西隨身攜帶。
最後,雖然我不吸毒也沒持有管制類的違法毒品,
但我支持用藥,也反對警察釣魚辦案的惡劣便宜手法。
提醒大家,網路釣魚真的很難防,
"mimicry"已經讓敵我難分。
給約用藥性愛的朋友幾點建議:
1)約有訊換的
2)不論是msn聊天或聊天室對話,所有藥品名一律模糊,不要給警方做文章的機會
3)出來赴約身上不要帶東西。至於擺在哪裡,請聰明的同志想想。姊不能說。
4)真的遇到釣魚,保持冷靜。不要被警察一嚇,就忽略自身權益。
5)熱線很棒。請大家多捐款,我們很需要這樣的真正的NGO。
先寫到這裡~~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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